为做好我市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学期期末、暑假及秋季学期各项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日期
全市小学春季学期延长至7月10日,原则上7月11日起放暑假;
初一、高一、高二年级春季学期延长至7月15日,原则上7月16日起放暑假;
初二、初三中考结束后7月20日起放暑假;
高三年级高考结束后7月9日起放暑假。
幼儿园(含学前儿童看护点)放假原则上参照小学放假时间执行。幼儿园在家长自愿前提下,可为假期幼儿无人看管、确有入园需求的家庭提供适时的入园服务。
中小学秋季开学于8月30日、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
幼儿园(含学前儿童看护点)秋季开学及报到时间参照小学执行。
二、期末及暑假工作要求
(一)统筹做好学校期末及暑假工作安排。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合理利用期末及假期,本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切实安排好期末复习、考试和总结工作,制定好下学期工作计划。
(二)加强师生健康管理。
要高度重视暑期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向师生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做好教育引导工作。继续强化疫情防控和防疫知识宣传教育,要求师生假期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到中高风险地区和人员聚集公共场所。
(三)全力确保校园及师生安全。
放暑假前要组织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对师生进行防震、防火、防暑、防溺水、防性侵以及交通出行、网络安全、食品卫生等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救知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要强化学校管理,切实做好学校放假期间的治安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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