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公安厅发出关于开通第二批异地办证受理省份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从8月15日起,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湖北、福建、辽宁、黑龙江、吉林、浙江等10省市户籍居民可在河源居住、就学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换、补领身份证业务。
据介绍,根据《广东省居民身份证办理工作程序》规定,居民异地办证时需提供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原二代居民身份证(换证时提供)、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内)或学生证(在校学生需提供)等材料,并由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现场采集相片、指纹信息,缴纳证件工本费。异地办理身份证是公安机关全面深化改革推出的一项重要惠民便民举措,其原则是“群众少走路,让数据多跑步”,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流程为“居住地受理申请→户籍地审核签发→受理地制作放证”,有需要异地办证的居民可及时通过官方微博(@源城治安)了解详细完整的办证程序。
据了解,从7月1日起,河源已启动居民身份证全国异地受理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启动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挂失申报、丢失招领工作。居民丢失或被盗居民身份证后,可到就近公安机关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丢失招领业务。目前,包含早前已开通的海南省在内,河源可异地办证受理省份将达11个。
来源:河源晚报
记者 林晓燕 通讯员 钟基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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