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少数民族人数前十名顺序?
中国共有56个民族。“少数民族”是对汉族以外的人口居少数的民族的总称。目前中国少数民族共有55个。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表明,少数民族人口为10449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8.41%。1995年全国百分之一人口抽样调查表明,少数民族人口约10846万,占全国人口的8.98%。 各少数民族的人口数量多少不等,相差悬殊。据2000年人口普查统计,在中国55个民族中,人口在1000万以上的有壮族(1500万)、满族(1068万);人中在1000万以下、100万以上的有蒙古、回、藏、维吾尔、苗、彝、布依、朝鲜、侗、瑶、白、土家、哈尼、哈萨克、傣、黎等16个民族;人口在百万以下,10万以上的有僳僳、佤、畲、拉祜、水、东乡、纳西、景颇、柯尔克孜、土、达斡尔、仫佬、羌、撒拉、毛南、仡佬、锡伯等17个民族;人口在10万人以下,1万人以上的有布朗、阿昌、普米、塔吉克、怒、乌孜别克、俄罗斯、鄂温克、德昂、保安、裕固、京、基诺等13个民族;人口在1万以下的有:高山、塔塔尔、独龙、鄂伦春、门巴、珞巴、赫哲等7个民族。
少数民族人口排名
少数民族人口排名:壮族、满族、回族、苗族。
1、壮族
壮族在中国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均有分布,主要聚居在南方。范围东起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西至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北达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南抵北部湾。
2、满族
满族人口分布于全国各地,以辽宁、河北、黑龙江、吉林和内蒙古自治区、北京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多,其他散居于新疆、甘肃、宁夏、山东、湖北、贵州等省区及西安、成都、广州、福州等大中城市。
3、回族
回族是中国人口较多的一个少数民族,中国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分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是其主要聚居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拥有回族人口186.25万,占全国回族总人口的18.9%。
4、苗族
苗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散布在世界各地,主要分布于中国的黔、湘、鄂、川、滇、桂、琼等省区,以及东南亚的老挝、越南、泰国等国家和地区,苗族有自己的语言,苗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分湘西、黔东和川黔滇三大方言。
中国56个民族的排行表
56个民族名单:
汉族、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哈萨克族、傣族、黎族、僳僳族、佤族、畲族、高山族、拉祜族、水族、
东乡族、纳西族、景颇族、柯尔克孜族、土族、达斡尔族、仫佬族、羌族、布朗族、撒拉族、毛南族、仡佬族、锡伯族、阿昌族、普米族、塔吉克族、怒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鄂温克族、德昂族、保安族、裕固族、京族、塔塔尔族、独龙族、鄂伦春族、赫哲族、门巴族、珞巴族、基诺族。
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从遥远的古代起,中华各民族人民的祖先就劳动、生息、繁衍在中华大地上,共同为中华文明和建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而贡献自己的才智。
据中国政府考察统计正式确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共有56个,其他为未识别的民族 。
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汉族人口比重最大,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91.51%左右,其它55个民族总人口偏少,约占全国总人口的8.49%左右,故称其为少数民族。
全国55个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是壮族,人口超过1600万(2000年) ;最少的是珞巴族,人口不足3000人(2000年)(未包括中印争议的藏南地区60万珞巴族人 )。
扩展资料:
中国各民族分布的特点是:大杂居、小聚居、相互交错居住。
汉族地区有少数民族聚居,少数民族地区有汉族居住。这种分布格局是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间相互交往、流动而形成的。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虽少,但分布很广。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少数民族居住,绝大部分县级单位都有两个以上的民族居住。
中国的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新疆、宁夏、广西、西藏、云南、贵州、青海、四川、甘肃、黑龙江、辽宁、吉林、湖南、湖北、海南、台湾等省、自治区。中国民族成分最多的是云南省,有25个民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56个民族
少数民族人口排名是怎么样的?
壮族16926381、回族10586087、满族10387958、维吾尔族10069346等。
截止至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壮族16926381、回族10586087、满族10387958、维吾尔族10069346、苗族9426007、彝族8714393、土家族8353912、藏族6282187、蒙古族5981840、侗族2879974。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大多数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意愿,中国政府采取不同方法,先后在少数民族地区逐步实行民主改革,并在20世纪50年代末完成。这场改革,废除了领主、贵族、头人等特权者的一切特权,消灭了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旧制度,使千百万少数民族群众翻身解放,获得人身自由,成为国家和自己命运的主人。
扩展资料:
少数民族的相关情况:
1、中国成立到1954年为第一阶段。这个时期民族识别的主要工作是进行调查研究,并确定一批民族成分。
2、经过这一阶段的民族调查识别,除已经公认的蒙古、回、藏、维吾尔、苗、瑶、彝、满、黎、高山等民族外,经过识别和归并。
3、又确认了壮、布衣、侗、白、哈萨克、哈尼、傣、傈僳、佤、东乡、纳西、拉祜、水、景颇、柯尔克孜、土、塔吉克、乌孜别克、塔塔尔、鄂温克、保安、羌、撒拉、俄罗斯、锡伯、裕固、鄂伦春等民族,共计38个少数民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少数民族
中国 十大民族是什么
大致是按民族人数的数量来划分的:
1、 汉族
2、 壮族
3 、满族
4 、回族
5 、苗族
6 、维吾尔族
7 、土家族
8 、彝族
9 、蒙古族
10、 藏族 。
中华民族共包括56个民族。除此之外,也有数个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认定的未识别民族。
中华民族的概念,最早由梁启超在其1902年《论中国学术思想之变迁之大势》的著作中提出,相关的历史学及人类学理论有费孝通的“多元一体”论,以及许倬云的《我者与他者的转化及混合》。中华民族这一政治概念在清末、民国和新中国三个时代的有着不同的定义。
扩展资料
中华民族还有两个"别称",一是"中华儿女",二是"炎黄子孙"(炎帝与黄帝的子孙,或者只说"黄帝子孙")。这两种称呼有时候可以通用,都是指的中华民族。但是大同之中又有小异,"中华儿女"之称是近代才出现的,其含义偏重于文化(是共同接受中华文化的群体);"炎黄子孙"(或黄帝子孙)之称古已有之,其含义偏重于血缘(有共同的祖先)。有些少数民族可以更愿意接受"中华儿女"之说,不太愿接受"炎黄子孙"(或"黄帝子孙")之说。即使这些词最初都是仅仅指汉人。
中国的民族识别工作,大体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54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过深入细致的实地考察和科学研究,这一阶段首先认定了(包括历来公认的)蒙古、回、藏、满、维吾尔、苗、彝、壮、布依、朝鲜、侗、瑶、白、哈尼、哈萨克、傣、黎、傈僳、佤、拉祜、高山、水、东乡、纳西、景颇、柯尔克孜、土、羌、撒拉、锡伯、塔吉克、乌孜别克、俄罗斯、鄂温克、鄂伦春、保安、裕固、塔塔尔等38个少数民族。
第二阶段:从1954年至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在第一阶段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把民族识别工作引向深入。本阶段对上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所剩族体名称(183个)进行逐一研究,新确定了15个少数民族,即土家、畲、达斡尔、赫哲、仫佬、布朗、仡佬、阿昌、普米、怒、崩龙(后改名为德昂)、独龙、京、毛难(后改名为毛南)、门巴;同时,将普查中自报的74个族体分别归并到已确定的53个少数民族中。
第三阶段:从1965年至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这一阶段中,1965年认定了西藏珞瑜地区的珞巴族,1979年认定了云南基诺山的基诺族。至此,我国民族大家庭的成员增加到56个。
第四阶段:从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本阶段的民族识别工作除继续为一小部分族体的认定进行调查研究外,主要进行民族成份的恢复、更改和某些族体的归并工作。据统计,自1982年以来,全国恢复、更改民族成份的人数在1200万人以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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