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别人配了阴婚会怎样
古人认为,未婚就夭亡的人,会心存怨气,成为恶鬼,导致家宅不宁,所以只能靠冥婚去安抚他们没有能婚嫁的遗愿,一方父母首先去请媒人说媒,通过卜卦的方式确认逝去者是否认可婚事,然后举行仪式,让男女双方并骨合葬,完成冥婚。
但冥婚不止是死人与死人,有的活人也会被安排与死人冥婚。按照一些古代野史记载,女子如果与死人冥婚,必须为他终生守节,不得与他人婚嫁,而男子与人冥婚,还可以与他人结婚。也不乏有活人女子被配冥婚后强迫自裁陪葬或者直接活埋的事件发生。
活人与死人配冥婚还有个说法就是会折寿,死去的伴侣可能会一直伴随在活着的人身旁,导致活着的人身体变弱导致早亡,不过这种说法也只是迷信而已,古时很多穷人家的孩子会选择与富人家配阴婚来换取一些钱财,并没有听到谁隐刺早亡的说法。
活人被配阴婚怎么救
在台湾地区也有冥婚的习俗,他们选定冥婚对象的方式更像是碰瓷,一般是家里有未婚女子过世后,家里人会包一个红包,里面放钱、女方照片、生辰八字等物,随便扔地上,在一旁偷偷的看,如果有男子捡到后会强迫男方举行仪式,把女方灵位娶回家,唯一的方法只能是祈求女方家属没有看到,把红包扔掉。
冥婚习俗是中国古时封建社会的糟粕的产物,是不合理的婚丧嫁娶制度,加上迷信的色彩后,给死去者和活人都加上了枷锁,浪费人力财力,徒增烦恼。
古代冥婚过程有多残忍?
残忍在活人当死人。
冥婚不仅仅局限于死人与死人之间,甚至包括活人与死人之间。但是冥婚对于活着女子与死去的男子和死去的女子要求截然不同。
清末梁绍壬曾经说过:“今俗男女,已聘未婚而死者,女或抱主成亲,男或迎柩归葬。此虽俗情,亦有礼意。”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冥婚之后,女子必须为死去的男子守节,终生不得改嫁;男子在冥婚之后却可以另行婚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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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婚虽然算作喜事,但是往往夹杂着红、白两事的礼仪,具体的形式还要看主事者的主张。不仅如此,很多时候,冥婚不仅仅局限于死人与死人之间,甚至包括活人与死人之间。但是冥婚对于活着女子与死去的男子和死去的女子要求截然不同。
所谓的贞节观可以说害惨了中国封建的女性。不仅如此,甚至在一些冥婚之中为了让死去的人地下不寂寞,为达到合葬目的,甚至活活逼死活着的那个,对于不肯就死的,甚至活埋的手段都用上,令人发指。好在随着时代的进步,这种陋习已经消失了。
冥婚有多可怕
冥婚是为死了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冥婚仪式,最后将他(她)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
旧时人们普遍迷信于所谓坟地“风水”,以为出现一座孤坟,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当时有些“风水家”(古称“堪舆”)为了多挣几个钱,也多竭力怂恿搞这种冥婚。冥婚多出现在贵族或富户,贫寒之家一般不搞这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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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婚在汉朝以前就有了。由于冥婚耗费社会上的人力、物力,毫无意义,曾予禁止。《周礼》云:“禁迁葬与嫁殇者。”
宋代,冥婚最为盛行。据康誉之《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就各替鬼魂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
《元史·列女传》载:“子弟死而无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明史·列女传》亦载:杨□死而其未婚妻殉;刘伯春卒,而其聘女亦如之,后皆迎柩合葬。
清代,这种妇女殉葬冥合的习俗,随着贞节观的加强,仍很盛行。直至晚清封建礼教受到西方精神文明的冲击才逐渐消失。
明末清初的北京、天津等地仍有冥婚风俗的残余现象,还有个别家庭办死人与死人结婚的“喜事”,谓之“搭骨尸”,男、女两家亲家,谓之“骨尸亲”。早年,这种“婚礼”的迎娶仪式多在夜间举行;
有时,人们正在安睡之际,忽被街巷里的鼓乐吵醒,原来是“搭骨尸”的。抬着一顶纸轿子,由单鼓、单号、单唢呐吹奏前引。有的则不用这种形式,仍用八抬大轿,全份金灯执事,原来只娶一张女人的照片。三十年代以后,还有仿照“文明结婚”仪式,用西乐队前导,后边四个人抬着一个出殡用的影亭,内挂“新娘”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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